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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“太阳花学运”攻占行政院案二审 7人被改判


更新:2024-4-26
摘要

台湾高等法院28日就“太阳花学运”攻占行政院案宣判。一审被判无罪的魏扬等7人,因煽动蛊惑他人犯罪,被改判2个

【侨报网综合讯】2014年台湾“太阳花学运”攻占行政院案,台湾高等法院28日二审宣判,学运头目魏扬等7人煽惑他人犯罪成立,改判两个月至四个月徒刑,得易科罚金,推翻一审无罪判决。当年担任台湾行政院长的江宜桦形容判决为“迟来的正义”。

“太阳花学运”成员当时闯入行政院,占领行政院各处。(图片来源:台北中时电子报资料图)

二审7人被改判有罪

综合中央社、台北中时电子报报道,2014年3月18日,台北爆发持续20多天的反对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事件。参与人士打破窗户闯进台湾行政院大楼,破坏办公室内的公物。检方事后依煽惑他人犯罪、妨害公务、侵入居所等罪,陆续起诉132人,2016年民进党上台,行政院前院长林全上任后对126人撤告。但被撤告者仍然有21人无法撤回公诉。

其后,魏扬等21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,检方指他们以社交媒体号召群众,或在现场发言指挥群众占领行政院。

2017年4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11人触犯妨害公务等罪遭判刑,另外包括魏扬在内的10名被告无罪。检方及部分被告分别上诉。

28日,台湾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,魏扬等7人被改判有罪。法院指出,魏扬等人以文字、言词煽动不特定多数人仿效占领立法院的方式占领行政院,主观上有煽惑他人犯罪的犯意,客观上也有煽惑他人犯罪的行为,撤销无罪判决,改判7人有期徒刑两个月至四个月不等。案件仍可上诉。

江宜桦指“迟来的正义”

当年担任台湾行政院长的江宜桦形容判决为“迟来的正义”。他28日在脸书(Facebook)回忆当年画面:抗议群众冲倒警察,暴力拆毁行政大楼门窗,任意搜刮办公室内物品,大肆破坏院内设施。

针对抗议者以“公民不服从”为借口,声称所有犯罪行为皆为“正当的和平示威”,江宜桦强调,攻占行政院不是“和平示威”,抗议者总是选择性强调自己只是坐在地上“和平”喊口号,就被警方强制驱离;但他们不回答如何破坏,如何暴力推挤警察,如何拆毁几百公斤重的大门。

他说,政治理论中的“公民不服从”是指以“文明、非暴力”的方式,对已经“别无其他方式表达反对”的法律或政策,公开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以表达抗议,并且愿意接受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。然而“太阳花学运”的所作所为跟前述标准无一符合。

国民党肯定判决 民进党声援被告

对于判决结果,国民党以“选择性的民主不是民主,违法刑责本就该依法究责”,对于二审法官的判决表达肯定。民进党则高度遗憾,声援并支持相关当事人争取应有权益。

国民党发言人洪于茜说,国民党一向支持民众透过合法渠道提出抗议与要求,但选择性的民主不是民主,违法刑责本就该依法究责。当年“太阳花学运”魏阳等人透过占领立法院、占领行政院等诸多行径,煽惑群众以暴力方式否决民主制度,不外乎是选择性的理盲。

马英九基金会执行长萧旭岑表示,攻占行政院,无论如何都是违法的事情,绝不值得鼓励。

民进党在脸书发文表示,民进党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高度遗憾,并且支持当事人持续透过司法捍卫个人权益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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